5起事故6人死亡!均是物體打擊!別再掉以輕心
更新時間:2023-03-18 03:08:00
物體打擊事故 是指失控的物體在慣性力或重力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產生運動,打擊人體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日常生產作業過程中,物體打擊會對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傷害,甚至死亡,是生產現場易發多發事故之一。
事故案例01
2022年9月15日,安徽省蕪湖市繁昌區某建材有限公司車間內管樁生產線內,一臺橋式起重機在進行管樁模具吊運作業時,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案例02
2022年5月25日,由北京某建筑公司施工的合肥市蜀山區創業大道某項目工地墻體倒塌,砸中2名作業人員,造成2人死亡。
事故案例03
2022年3月23日下午16時3分左右,位于長沙市岳麓區濱江景觀道與支路九交匯處某工程建設工地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0萬元。
事故案例04
2021年11月9日7時45分許,某電力公司110千伏新祠變電站發生一起一般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案例05
2019年11月1日7時30分許,山東省日照市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在玻璃搬運作業過程中發生一起物體打擊事故,事故玻璃支架支護不穩,且員工在作業時未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未佩戴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最終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60萬元。
常見的物體打擊事故發生原因
(1)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沒有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
(2)作業人員沒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活動。
(3)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常用的工具沒有放在工具袋內,隨手亂放。
(4)作業人員從高處往下拋擲建筑材料、雜物、建筑垃圾或向上遞工具。
(5)腳手板未滿鋪或鋪設不規范,物料堆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
(6)拆除工程未設警示標志,周圍未設護欄或未搭設防護棚。
(7)起重吊運物料時,沒有專人進行指揮。
(8)起重吊裝未按“十不吊”規定執行。
(9)平網、密目網防護不嚴,不能很好地去封住墜落物體。
(10)壓力容器缺乏檢查與維護,發生爆炸造成飛出物傷人。
物體打擊事故預防措施
(1)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2)作業現場設備、管線必須固定牢固,禁止使用承重力不足易斷裂的繩條固定設備或管道,如:線繩、布條、麻繩等。
(3)物料、備件必須堆放整齊,防止跌落傷人。
(4)工具、螺栓等禁止放在高處的橫梁、法蘭邊緣、管道等上面,防止墜落傷人。
(5)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防止零部件落下傷人。
(6)拆除或拆卸作業要設置警戒區域,并且在有人監護的情況下進行。
(7)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8)高處作業時,小型的工具必須放在隨身佩戴的工具袋里面,防止掉落傷人。
(9)注意交叉作業,上部區域進行作業,可能產生墜物風險時,下部禁止作業,并用警戒線圍擋下部,設專人值守,禁止人員進入,防止產生墜物傷害。
大部分意外或事故都發生于人們習以為常的工作中,認為自己的操作已經非常熟練往往更容易忽視作業中潛藏的危險,所以無論身在哪一崗位都不能掉以輕心、存有僥幸心理,危險一旦有機可乘,付出的將是血的代價!
來源:電力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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